2022-11-18 09:18:41

190亿元!财政部提前下达2023年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补贴预算

11月1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通知显示,财政部对30省市2023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共189.93亿元,其中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167.8亿元,2018-2020年清算80.51亿元、2020-2022年预拨87.29亿元。20省市安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22.139亿元,2018年-2020年分别为4.825亿元、6.654亿元、10.66亿元。


从各省安排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及充电设施奖励资金总额来看,上海以总额24.6亿元遥遥领先,其次广东、安徽、浙江、陕西、北京、重庆六省市安排的资金总额都超过10亿元。

从车企来看,本轮新能源汽车补贴中,共50家汽车集团的98家车企将获得补贴。其中比亚迪将收到近21.3亿元补贴、补贴总额排名第一,占此次财政部下达补贴总额的11%,北汽、上汽、长安、广汽的补贴金额也超过10亿元。

此外特斯拉上海公司将获得2020-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6.78亿元。此外还有新能源汽车新势力车企哪吒、小鹏、领跑、威马将获得1~5亿元补贴。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长官方网站

2022.11.14

通知原文如下: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建〔2022〕39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593号)、《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466号)等文件规定,现提前下达你省(区、市)2023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详见附件),用于2018-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和2018-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

上述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名称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10000015Z155110010003”,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你省(区、市)有关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安全有效。

附件:
1.提前下达2023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汇总表
2.2018-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汇总表
3.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汇总表
4.2018-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汇总表
5.提前下达2023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财  政  部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4(提前下达2023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汇总表).xlsx
附件5(提前下达2023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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