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3 15:14:52

2.78亿元|唐山市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唐山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代码:2102-130200-89-05-26865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唐山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唐山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于唐山市16个县(市、区)范围内建设70个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站,并配套建设停车充电一体化服务设施。
2.3 建设地点:唐山市范围内。
2.4 招标控制价:278114864.38元。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标段划分:/。
2.8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国家能源局(含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条件,否则按无效处理,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中标人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合同约定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预留给中小企业的份额比例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份额比例60%。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日9:00至2022年11月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清单、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潜在投标人如未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3招标文件提交异议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11月12日9:30前,发送交易平台,在此之后提交的异议,不再予以答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恒丰大厦
联系人:唐工
电话:0315-2811715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华融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祥和里房管所原所址二层203室
联系人:马工
电话:0315-2888262
邮箱:huarongzb7778@163.com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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