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1 10:11:39

1.2亿元|桐柏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总承包(EPC)项目

桐柏县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桐柏县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总承包(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桐柏县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建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劵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桐柏县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2.2、项目编号:E4101005206002971001

2.3、建设地点:桐柏县境内;

2.4、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

2.5、建设规模及内容:桐柏县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81个分布式充电站、9条道路上的公共停车位充电桩和1个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

本项目充电桩安装总数为1976套,总装机功率为107057kW。其中其中120kW直流充电桩825套,7kW交流充电桩1151套。

本项目配套购置安装箱式变压器和钢结构车棚,其中:购置安装箱式变压器169套(其中800KVA箱式变压器148台,630KVA箱式变压器21台,配套环网柜50台);新建钢结构车棚39520㎡(每个充电桩配置车棚面积为20㎡),地面硬化改造面积19760㎡(每个充电桩配置地面硬化改造面积为10㎡)。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要设备购置、设备土建和安装工程、智慧停车和辅助服务工程、场站建设工程。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共分为2个标段

第1标段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第2标段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8、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须满足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投标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提供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提供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施工资质:投标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施工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人员要求:

①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者提供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电力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经理未承担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备注: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企业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同时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下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7.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河南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豫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高级工程师、建造师、建筑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1)联合体不得超过2家且必须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要协调工作以及提交投标保证金、获取招标文件等;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

(5)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文件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下载。

5.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2019年至2021年,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6.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河南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豫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高级工程师、建造师、建筑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需通过交易网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20日8时00分至2022年7月26日17时30分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该项目需要使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操作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5.2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5.3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时间:2022年8月1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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